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

06-08
文章目录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双减”政策的实施

    1.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德智美体劳等全方面发展。

    2.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

(二)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

    1.有利于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表率作用。

    2.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与家庭教育的协同促进作用。

(三)有利于引导家庭教育的规范化

    1.有利于规范家庭教育的内容。

    2.有利于规范家庭教育的方式。

二、具体实施措施

(一)发挥妇女联合会对家庭教育的独特作用

    1.发挥妇女联合会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城乡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

    2.发挥妇女联合会在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以及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方面的作用。

(二)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家庭教育的支持作用

    1.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2.省级人民政府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首先可以组织建立专业

    4.民政部门的相关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5.将家风建设纳入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等的

    6.高等院校可以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

(三)发挥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表率作用

    1.国家机关应当带头引导体系建设,家庭教

    2.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带头开展家庭教育。

三、结语

文章摘要: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恰逢2021年中央推出了“双减”政策,《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双减”政策实施的途径之一,不仅对于孩子的成长、家风的塑造、社会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能够督促国家机关和学校履行自己的职责。与此对应,《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推进也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的支持。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王盼盼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论文分类号: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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